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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颱風天毀損/受損,如何求償?

颱風來襲時,許多招牌、電線或壁磚都受到破壞而搖搖欲墜,

若不幸掉落被擊中,造成財物損失或身體上的傷害…

而業者已盡力維護,是天災造成的不可抗拒因素…業者能拒絕賠償嗎?

受害者又可以怎麼做,來悍衛自已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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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不幸被砸中/砸傷

1.保留被砸傷的物品。若保留不變,請拍下照片(證明物品/自已是被這些東西造方毀損/受傷)。

2.拍下受損的財物,留下維修的收據;若受傷,請務必就醫並請醫師開立診斷報告書。

 

證據蒐集好後,若對方不願賠償

√根據民法191條

「土地上這些工作物造成他人之損害,就依法推定工作物所有人有過失,而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訴訟詳細流程介紹在此>>goo.gl/wUdXkY

這時業者如果覺得自已明明有在維護,卻仍造成不可避免的損壞,該怎麼辦呢?

-->業者必須要去證明已經盡力達到合理的維護,才有辦法免責。

只是這並不容易,畢竟確實有造成物品的毀損/人受傷,而且為什麼別人設置這些東西都沒事,你設置的就會弄傷別人。

 

實務上來說,會主張因為業者沒有作好防颱準備,沒把門窗或招牌固定好,導致傷害造成,所以需要負責。

若是自己被別人公寓安裝卻掉落的窗台、花瓶砸中,除了居住的房客本身外,房東若沒有做好防災準備的相關事宜,也可能要負責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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