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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結束的第一天就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順便告訴大家
如果想提告,一般只要寫訴狀向法院遞狀即可,但你知道,其實我國司法有分行政法院與普通法院。(我今天就在行政法院!)
1.行政法院:公法爭議事件。
2.普通法院:民刑事案件 (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某種公法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理)
也許你會問,萬一遞錯法院該怎辦?案件會被法院駁回嗎? 別擔心!收狀的法院需依職權將案件移送到有審判權的法院,不可直接駁回民眾的訴訟,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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