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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房屋漏水糾紛,可請求的賠償項目

這幾天,全台各地都有暴雨的情形,如果居住的地方年限較久

可能就會發生房屋漏水的問題,之前我們曾介紹過,發生房屋漏水時,首先要先判定責任的歸屬

房屋漏水的責任歸屬與處理步驟

房屋漏水可請求的賠償項目

 

如果房屋漏水是因鄰居漏水造成自家的家具損害

能請求的賠償項目會有哪些呢?

房屋漏水主要可請求的賠償項目有四項

 

第1項:檢測房屋漏水主因與請技工修復房屋漏水的費用

在進行房屋漏水糾紛的官司時,如上所說,需先確認造成房屋漏水的主因後,才能對特定人要求因漏水所造成的損害。

檢測房屋漏水過程中所需主因的費用與修復房屋漏水的費用,也是可向對方請求的項目

(一般需當事人先墊,待民事訴訟勝訴後,再向對方請求。)

 

第2項:因房屋漏水造成家具等損害的費用

房屋漏水常見的問題就是家具的損害(裝潢、櫥櫃、桌椅、床、等等損害)

此部份也是有可能可被認定為是因房屋漏水而造成的損害

 

第3項:因房屋漏水需清潔的費用

除了可請求家具類等賠償外,在清理、搬運、拆除等過程的費用,可以一併請求

 

第4項:精神賠償(精神慰撫金)

當房屋漏水的情形,嚴重影響居住人的品質時,造成生活上的困擾,侵害到居住權益,也曾有法院判賠須賠償精神慰撫金

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金額大小,仍需個案判別,並不會因房屋漏水,就可以要求天價的賠償喔!

之前介紹過:精神賠償多少錢才合理

 

第5項:房屋市價減損的賠償

房屋漏水的情形嚴重時,考量房屋會因時間過長,導致房屋損害擴大與居住品質的損害,有可能會損害到房屋在市場上交易的價值,因此同樣可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但減損的數額又要請不動產估價師屋價,又會是另外一筆原告要墊的費用喔!

 

可參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213號判決,「…「交易性貶值損害賠償」係在回復損害事故發生前之應有市場交易價值,自應以市場通常交易觀念計算,所以會以實際造成物理上及交易者心理上之損害為衡量依據,系爭18樓房屋之漏水既經修繕,是並無物理性減損。而交易者心理上之損害部分,業經估價師針對系爭18樓房屋進行產權、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個別因素、不動產市場現況及系爭18樓房屋依最有效使用情況下,以估價師專業意見分析後,採用比較法及收益法之直接資本化法等二種估價方式評估,堪認系爭估價報告所採取之方法,應屬公允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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