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生活】警示帳戶如何解禁?

拜詐騙集團猖獗之賜,現在大家幾乎都聽過帳戶被列「警示帳戶或凍結」這個名詞,只是如果不幸真的被列為警示帳戶,又該如何解禁?

最常被列為「警示帳戶」

人頭戶的成罪率,之前有跟大家分享過這篇,可看被詐騙集團當人頭戶?成罪率?」

存簿

警示帳戶的法律依據,是在

√銀行法第 45-2 條的第2項:「銀行對存款帳戶應負善良管理人責任。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得予暫停存入或提領、匯出款項。」

 

警方會基於辦案需要,向銀行提出要求,銀行就會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當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此帳戶的所有功能都會停止,包括提款、存款或是轉帳等等

 

而該如何解禁警示帳戶,有兩種方法:

(一)期限屆滿失效:

警示帳戶之警示期限自每次通報時起算,逾三年自動失其效力,但有繼續警示之必要者,原通報機關應於期限屆滿前再行通報之。

(二)經通報機關通報解除:

必須等案件結束後,才能申請,步驟如下:

  1. 準備身份證、印章和判決確定書
  2. 至住家或戶籍附近的警察機關申請,讓警察調查並知道,這帳戶已經沒有作為作案工具,沒有列為警示帳戶的必要了。
  3. 等警方調閱相關資料確定後,會向銀行申請解除,這時你的帳戶才能恢復使用。
arrow
arrow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