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真心話.jpg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法律GPS」※※※
【網路買賣】注意!網購6商品 無7天鑑賞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要d835725.jpg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網路社群】好心Line傳提醒,卻觸法?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forward-567664_640.jpg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生活】颱風天毀損/受損,如何求償?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網路購物 ,慘罰七萬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兩性】是的!兩情相悅也可能違法!
 2015年 9月 3 日 中時電子報  網友播種 國三女孕吐嚇壞老師
隨著網路資訊多元與發達,越來越多國高中同學偷嚐禁果,然而,並不是只要兩情相悅就不違法……
根據刑法227條
√「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者,不論其為自願或強迫,都一樣是有罪的」


你可能會想,我們彼此相愛!為何犯法?



→因為立法者認為,年紀太小的青少年,無法了解性交的意義,因此推定他們沒有「同意」性交的能力→也就是雖然同意性交,但不能算是有效的同意。


(只是這樣的見解到底何不合現今的社會現狀?其實值得思考!)。



因此,新聞中沈姓少年已滿16歲,與小萍發生性行為,已觸犯刑法227條。



但……考量許多小情侶是因為一時情不自禁而誤獨法網,


故根據刑法227-1條
√「若18歲以下之人犯本罪,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而實務上,曾有法院認為其犯罪動機無非少男少女情竇初開、對性好奇,且也已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出庭表示不追究,而判被告免刑,也就是不用接受處罰。



所以新聞中的沈姓少年若坦承犯行,並得到被害人的原諒,還是有可能不用因一時衝動而受到處罰的!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行車糾紛jpg.jpg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生活】食在不應該!買到-黑心貨-怎麼辦?
2015年9月11日 蘋果日報 工研酢摻過期品 11款下架
工研酢/黑心貨/消費者保護法
 
士林地檢署接獲檢舉,工研酢的代工廠大醇食品,從去年1月到今年4月間,將通路商退貨的過期、即期和賣相不好的產品回收後,重新加工販售目前全案朝詐欺罪方向偵辦!
雖然業者還有爭執、事實也還在釐清中…但如果真的不幸買到黑心貨,該怎麼辦呢??
 
 
 
根據消保法第7條第1項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第 8 條:「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今年如果你吃到有問題食品,你可以主張消保法上權利的,不只商品製造商有責任,包括擔任中盤的經銷商、和你實際上買到的巷口雜貨店,都是在消保法防守範圍內的!
→此外,律師們都知道「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也就是不怕打官司,怕無法舉出應該舉的證據,舉不出來的話,就只有敗訴一條路了!
但是要怎麼樣證明企業賣的東西不符…「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這麼內行的消費者,應該很少吧…)
所以
√消保法第7-1條規定,如果今天業者表示商品,是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就請業者提出符合事實的證明。
所以聰明的消費者,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醫療】告醫師醫療疏失求償321萬元免賠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職場】用Facebook臉書罵人算不算公然侮辱!?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強迫的愛心筆.jpg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兩性】如果你以為女生說不要就是要…小心吃官司!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