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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社群】好心Line傳提醒,卻觸法?

隨著網際網路越來越發達,常常有網路謠言到處流傳,而近年台灣新興媒體LINE普及後,也開始有也開始有許多謠言到處流傳

雖然不見得都是謠言,有時明明是出於好意,但未經證實的轉傳也還是可能觸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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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3日 LINE不能亂傳,提醒「隨機殺人」也觸法

新聞中邵姓男子在LINE群組留言「聽說一群中和屁小孩三重隨機殺人」,群組好友蔡姓女子隨即截圖PO網加註「住三重的晚上12點後千萬不要出門,一定要看完文章」。

他們的行為立即被新北地檢署認為已引發公眾恐慌,依恐嚇公眾罪偵辦。

 

根據刑法151條

√「恐嚇危害公安(眾)罪:只要行為人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之行為,致使公眾中有人心生畏懼,公安秩序因之受到騷擾不安,即屬該當

→也就是說,行為人如果主觀上對於其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恐嚇內容

 

從這案例來說:(聽說一群中和屁小孩三重隨機殺人)傳達給特定(LINE群組裡人很多的話,也算)或不特定多數人,將足以威脅公眾安全之事實,有所認識復決意而對公眾為恐嚇行為,導致發生公安上之危險,故已成立本罪

至於行為人主觀上有沒有一步實現加害內容之意圖或決意,或公眾安全是否已發生實際的危害,並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之前喧騰一時的白米炸彈客,構成的犯罪中也有本罪。

所以日後為了避免造成大眾驚擾,有問題的時候,還是報警或是請媒體協助報導查證,方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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