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生活】注意!詐騙新手法,網路賣東西變詐欺犯?

網路賣東西.jpg

2016年1月3日 中時電子報 網拍遭移花接木 男大生挨告

網拍又出現新騙術。一名王姓大學生日前上網拍賣8000元手機,有人得標後來電,表示操作錯誤,連續匯了4筆錢,要求雙方面交及退還多付的2萬4000元,

王刷存摺發現確實有多匯款,不疑有詐交貨退錢,但一周後卻遭3人提告詐欺,戶頭也被列警示帳戶,在警局嚇得不知如何是好!

 

之前介紹過被詐騙集團當人頭戶?成罪率?,曾談過詐欺的目的是為了錢,所以如果不法所得輕易被查扣,詐欺集團就會功虧一簣

所以詐欺集團現在最大的挑戰,反而是努力取得不同的人頭帳戶。

 

然而在媒體大幅報導下,要取得人頭帳戶已經越來越不容易了,所以就有歹徒將念頭動到網路交易身上。

新聞中歹徒仿照大學生的拍賣,以不同帳號,在網路拍賣同款同價格手機,卻提供大學生的匯款帳號,有3位民眾下標匯款後

歹徒再以匯錯款為由,要大學生出面「還錢」,把錢拿走之後,爛帳再丟給大學生,以這種無本交易手法獲利。

就算刑事案件中,檢院明察秋毫,讓大學生到最後不成立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詐欺罪只罰故意,大學生應該沒有詐欺故意)

 

另外,在民事法庭中,被詐欺之民眾也可能對大學生提出侵權行為

(即使僅具過失,侵權行為也是可以成立的)

-->雖然成立與否還有討論空間,加上被騙金額輕微 ,被害人未必會願意為了幾千元跑好幾次法院、自己寫訴狀、自己當庭陳述等,但總是一個風險。

 

所以大家如果遇到類似要求退還多匯款項的狀況,先要檢視存簿明細,了解匯款是不是來自同一帳號,

如果都不相同,那就有可能是詐騙,千萬不要輕易地將錢交還對方,或者是可以要求匯回原帳戶等,以免遭受牽連。

最後,萬一還是不幸被騙了,記得要第一時間趕快報警,並想辦法蒐證,證明自已也是受害人。

律師真心話   
 
arrow
arrow

    律師真心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