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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老闆必看!勞檢處常見處罰5類型
君子愛財,首次創業或剛開業都想拼經濟、發大財
但過程中如果沒有將政府法令都搞清楚(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業服務法等法律規範),不小心忽略了,又剛遇到政府主管機關實施『勞動檢查(俗稱勞檢),就會被開罰了!辛苦賺錢又得繳罰金~~真是令人不快
本篇整理了企業中最常見被勞動主管機關處罰的5類型,提醒大家要注意
【勞檢處罰類型一】勞工工作時間違反勞基法規定
勞基法中有各項對勞工『工作時間』的規範
包含:正常工作時間(正常工時)、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時)、變形工時或是例假日、休息日工作,若違反相關規定就會被處罰。
常被處罰類型:傳統產業、餐飲業或勞力密集的產業
【勞檢處罰類型二】未計算同屬『薪資性質的費用』,使員工請領的金額短少
過往勞動檢查的罰鍰案例,多半是因公司未如實計算『同屬薪資性質』費用,而被勞工裁處處罰罰。
關於『是否屬於工資』的認定上(包含勞工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等、資遣費等給付項目的計算標準,很多都會以『薪資』為基礎計算。)因此,主管機關會計對這項目進行勞動檢查及處罰
主要是許多公司對於『是否屬於工資類型』的認知與理解,與法理規定存在一定的差距。
(可參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北勞小字第18號小額民事判決)
【勞檢處罰類型三】違法短付、遲付或剋扣員工薪資
依照勞基法的規定,雇主 勞工提供勞務,是有『給付薪資的義務』。雇主不能任意剋扣遲付、或短付勞工辛苦的付出。
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仍有不少雇主會習慣性以各種理由剋扣或短付勞工薪資
因此這類也是勞動主管機關在實行勞動檢查時,重點檢查項目。
(可參考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4年度簡上字第26號判決)
【勞檢處罰類型四】未編造或備妥員工清冊、出勤卡(記錄)、簽到簿(記錄)等資料
這類勞檢處罰類型,是多數公司或雇主常會忽略項目,因為勞基法有各種嚴格限制勞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時間、時段、工作日、休息日),而在實際上如何判斷勞工的工作時間,就得傾賴雇主的出勤卡記錄、簽到簿,若雇主未準備這些資料
就很容易遭勞工局的裁罰了!
【勞檢處罰類型五】未提供或裝設必要的安全設施或採取措施
在特定工作產業類型(高度風險):例如建築業、金屬加工、工廠等重工業或勞的密集產業) 常常勞工會處在高風險的工作環境中受傷。
為了保護勞工的人身安全等法律上權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規範中要求:「雇主必須針對高風險的工作環境,要提供或裝設必要的安全設施,或採取一定的措施。這類的法律要求。
詳細勞檢項目或重點,可依主管機關公佈相關的『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另為了使公司或雇主能遵循政府所頒佈的勞動法規,也會提供相關的『勞動條件自主檢視表』供企業check。
拼經濟發大財前,務必留意相關資訊,以免誤觸法令而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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