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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故事學法律】嫦娥奔月可能的三種法律風險

說到中秋~就想到傳統的民間故事

吃了不老藥的嫦娥奔月

嫦娥奔月

針對嫦娥的行為

會涉及哪些可能的法律責任呢?

( 不好意思,身為律師就是職業病上身 )

就用凄美的愛情故事…來學法律吧XDDD

可能產生的三種法律風險, 一起來看看

嫦娥奔月1

【偷吃仙丹】

為了保持年輕美貌的嫦娥而偷食后羿的不老仙丹會觸犯的法條是?

▲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因后羿是她的配偶

▲依刑法第 324 條「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因為是告訴乃論,所以后羿必須在發現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喔。

 

註:

▲告訴乃論之罪: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

▲非告訴乃論之罪:犯罪不必經過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人提出告訴,檢警就應該介入偵查之罪並決定起訴與否,告訴人不得撤回告訴

 

嫦娥奔月2

【與后羿分開】

嫦娥奔月後,基本上就沒與丈夫后羿住在一起了!

所以違反夫妻同居義務,故后羿可以此訴請離婚喔!

夫妻同居義務詳請見這篇:https://reurl.cc/W4LRLO

分居多久可離婚見這篇:https://reurl.cc/K6j4Ap

 

這時,后羿可能會問,那我訴請離婚是不是也要飛上月球上才行呢?

依照家事事件法第 52 條「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所以原則上后羿不用去月球上告喔!

 

嫦娥奔月3

【與吳剛同住】

嫦娥奔月後,若遇到也在月亮的吳剛,就形成與吳剛同住

因為並非嫦娥主動找吳剛同住,所以嫦娥在這部分並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吳剛主動找嫦娥一起生活,使其與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完全脫離關係

吳剛就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 240 條『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563號判例(現在判例雖然被廢除,但他的法律概念還是有價值的)意旨也說: 「上訴人既明知某氏為有配偶之人,而誘其背夫偕逃姘居,則不問某氏同意偕逃之原因為何,均無解於和誘有配偶人之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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