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法律GPS」※※※
【職場/勞資】颱風天-勞工權益如何爭取?
不是都說放假,為什麼百貨公司還可以營業呢?這樣沒有違法嗎?
其實人事行政局宣布「停止上班」主要適用於公務機關跟學校,
是無法硬性強迫私營企業比照全面停班
因此像是:醫護人員或記者(還有可憐的航空公司櫃臺…)等須輪值的工作,恐無法因颱風天就停止上班。
但私營的公司若因颱風停止上班,之後也不可要求勞工假日補班或補還時數喔!
如果非要不可的話,就只能走加班給付加班費或假日出勤工資這條路
所以若公司有違反的話,都可以向勞工局檢舉
另外,勞工如果在颱風天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速食店的歡樂送…),或是在上下班必經途中發生非勞工私人行為而違法的意外事故,皆屬職業災害。
勞工遇職災時,雇主應依照《勞基法》規定,需給予工資、醫療、殘廢或死亡等補償。
最後,若因颱風期間上班或補班問題產生任何糾紛,建議直接至勞動部或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喔!
勞動部網站:http://www.mol.gov.tw/
其他相關文:颱風天毀損,如何求償?goo.gl/PEq4VS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