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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遺產稅該繳多少?常見必知7眉角
很多人在做資產規劃時,會把可能發生的賦稅一起算進去,大家都有可能遇到,但普遍都很陌生的,就是遺產稅了~
本篇整理7種關於遺產稅必看的眉角
Q1.只要有繼承遺產,就要繳遺產稅嗎?
答:並不是喔,如果遺產在免稅額的範圍內,就不用繳遺產稅
免稅額:遺產在1200萬元內不用繳遺產稅;死者是軍警公教人員殉職,2400萬內不用繳。
Q2.誰要繳遺產稅?不繳會怎麼樣?
答:如果沒有無遺囑執行人的話(沒有特別用遺囑規定,就不會有),就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可以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不動產的移轉登記。所以要先去申辦,取得完稅證明書,才能繼續完成後面的程序唷。
Q3.遺產稅的稅率多少呢?如何計算?
答: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13條指出,遺產稅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依本法規定計算之遺產總額,減除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規定之各項扣除額及第十八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依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五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二、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者,課徵五百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
三、超過一億元者,課徵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二十。
國稅局很貼心提供線上試算,給大家使用,可以使用這個計算要繳多少遺產稅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6
Q4.遺產的時間範圍怎麼認定呢?
答: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
一、被繼承人之配偶。
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
三、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
Q5.我父親過世了,如果要繼承他在國外的資產,要課遺產稅嗎?
答:要唷!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
(以下皆為現行106 年 06 月 14 日修正施行的版本)第1條
-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境內境外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
-如果是長年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或是外國人,死亡時在我國內有財產者,在國內的遺產也要課徵遺產稅。
Q6.父親住在國外長年生病,快過世的時候放棄我國國籍,那我繼承國內遺產的繼承可以不要繳繼承稅嗎?
答:不行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1條
死亡前兩年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還是要繳稅的。
Q7.遺產稅的扣除額和免稅額有哪些項目?
答:主要規定在第17條、第17-1條規定及第18條,簡單說明原則
(例外有點複雜,大家要辦理時記得要問律師或會計師唷,請他們製作遺產表格也會比較省事唷)
一、免稅額:遺產在1200萬元內不用繳遺產稅;死者是軍警公教人員殉職,2400萬內不用繳。
二、超過上面金額之後,如果是要給別人的錢,還要扣掉,有以下幾種:
1.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
2.欠別人的錢
3.一百萬喪葬費用
4.配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三、接著,看繼承人有哪些人,再做以下的扣除:
1.被繼承人有配偶者,扣四百萬元。
2.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子、女,或孫子、孫女):每人扣除四十萬元。有未滿二十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四十萬元。
3.被繼承人有父母者,每人扣除一百萬元。
(前面那些人如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病人,每人得再加扣五百萬元)
4.被繼承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每人扣除四十萬元。有未滿二十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四十萬元。
四、另外依第12-1條,上面的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財政部於每年年底會公告,所以大家別忘了辦理時要先確認喔!
五、繼承人中有人拋棄繼承的、遺產有農地或也是繼承來的(之前被課過遺產稅的),死者經常住在國外、或是外國人,都有特別規定。
如果要一時繳納這麼多的遺產稅,覺得壓力有點大,那還可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喔!
法條是→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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