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行車糾紛】啥?無照駕駛車禍無肇責?Why?
開車上路,需持有駕照是常識,但還是有些人無照就上路
一般不少人會認為只要無照駕駛,若發生車禍 就一定是有責任
但實務上,其實是視《具體狀況而決定》
並非只要「無照駕駛」就是有過失,有肇事責任
首先本篇是參考以下這則判決做說明:
2017-04-07 東森新聞
罕見判賠!高中生「無照」騎車沒過失 碩生「搶快」須賠340萬
本案中(這判決應該是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1311號民事判決),
法院是參考竹苗區鑑定委員會、澎湖科大及交通大學各自的之鑑定報告,並且參考兩車於現場所遺留之刮地痕、事故現場錄影光碟影像、機車損壞狀況、一般汽車駕駛人之認知反應時間等等,判斷無照駕駛的高中生就車禍發生,沒有過失。
※無照駕駛,發生事故不等於與有過失:
無照駕駛而發生事故,不見得就與事故存在直接關連,所以不見得有肇事原因,故就不一定會成立「與有過失」。
法院的作法是,就算無照駕駛的狀況存在,但仍會具體判斷是否無照駕駛是事故發生的促成原因(或是損害擴大的催化劑),不見得會因為「無照駕駛」就必定認為對於事故存在過失。
只是在審理的一開始,會先以「無照駕駛」作為事由,推定無照駕駛的人「是有過失」;只要審理(無照駕駛人也可以舉證)後確認「無照駕駛」與「事故發生或擴大之間」,沒有關連因素存在的話,那麼就沒有過失了。
※無照駕駛,不是完全沒責任:
上面的說明,想必衝擊許多人原本的認知
不過,並非無照駕駛就是通通無責任,其實還是有「行政罰」的責任。
再者無照駕駛要免責,也必須要在訴訟中努力提出說明,證明無照駕駛與事故的發生沒有存在關連,才有機會免責。
總之,無照駕駛,不見得就屬於民法的「與有過失」
意即à並不一定因為對方無照駕駛,而可降低自己的賠償責任。
而也不代表,民眾就可以任意無照駕駛上路,因為還是可能面臨行政罰的問題喔
其實在實際經驗上,多數無照駕駛,駕駛技術真的比較差,常常也是會有肇事責任的。
無照駕駛行政罰的條例在此: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第3項:「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二、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1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
其他相關:
案例篇:
留言列表